一、旅游市场营销定义?
旅游市场营销有时是指营销行为,有时又指营销理论。作为一种营销行为,旅游市场营销是指旅游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前提下,以旅游者为中心,在旅游环境分析、旅游购买行为分析、旅游市场调研和旅游市场细分的基础上,选择适当的目标市场,找准本企业和旅游产品位置,通过营销战略、营销策略的整合和科学的营销管理,实现旅游企业、旅游者和社会”三赢“目标。
二、麦肯锡对市场营销概念的定义?
市场营销,英文是Marketing,又称作市场学、市场行销或行销学,市场是商品经济的范畴,是一种以商品交换为内容的经济联系形式。对于企业来说,市场是营销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
市场营销既是一种职能,又是组织为了自身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而创造、沟通、传播和传递客户价值,为顾客、客户、合作伙伴以及整个社会带来经济价值的活动、过程和体系。主要是指营销人员针对市场开展经营活动、销售行为的过程。在市场营销这一概念中,包括了一系列的核心概念,即需要、欲望和需求,产品,价值、成本和满意,交换,关系营销和营销网等基本要素。
三、中国对旅游的定义?
在我国国内旅游统计中:国内旅游者是指来我国内地观光、度假、探亲访友、就医疗养、购物、参加会议,或从事经济、文化、体育、宗教活动,连续停留时间不超过12个月,且其主要目的不是通过所从事的活动获取报酬的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台同胞。不能列为国际旅游者的人员包括:
①应邀来我国访问,由部长以上人员率领的党、政、会议、军队代表团成员;
②各国驻华使馆人员及其随行人员;
③驻期达一年以上的外国专家、留学生、记者、商务机构人员等;
④乘国际航班直接过境,不需要通过护照检查进入我国口岸的中转旅客与机组人员;
⑤因日常工作和生活在边境地区往来的居民;
⑥回归祖国大陆定居的华侨及港、澳、台同胞;
⑦到我国定居的外国人和已出境又返回我国定居的外国侨民;
⑧归国的我出国人员。
四、2007ama对市场营销的定义?
市场营销名词解释:是指导生产以及联结生产和消费的一系列经济活动。
它不仅包括生产过程的具体经济活动,如市场调研、市场细分、选择目标市场、产品开发等,而且还包括生产过程完成之后的一系列具体的经济活动,如制定价格、选择分销渠道、促进销售等。
五、人们对市场营销定义的误区有哪些?
认为营销等同于推销。其实推销仅仅是市场营销很小的一部分。企业一般通过市场营销组合(产品,价格,渠道,促销)来征战市场。推销仅仅是促销的一部分。促销仅仅是销售(销售分为一般销售和特定节假日的促销)的一部分。可以说,推销仅仅是营销的冰山一角。
六、市场营销对旅游形象的影响?
市场营销对旅游的影响一般都是好的,可以扩大景区知名度,提高景区宣传力。
七、旅游法对旅游的定义是什么?
旅游”从字义上很好理解。“旅”是旅行、外出,即为了实现某一目的而在空间上从甲地到乙地的行进过程;“游”是外出游览、观光、娱乐,即为达到这些目的所做的旅行。二者合起来即旅游。所以,旅行偏重于行,旅游不但有“行”,且有观光、娱乐的含义。因此,旅游的定义可如下表述:旅游是人们为寻求精神上的愉快感受而进行的非定居性旅行和在游览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关系和现象的总和。
八、中外学者对旅游的定义?
其一,强调旅游目的地和内容的定义。在国外的一般性语言词典中,对旅游一词的解释是指人们因消遣性原因或目的而离家外出旅行的活动。这个定义比较强调旅游的目的性,如消遣、审美、求知等。
其二,强调旅游时空的定义。世界旅游组织1991年定义:旅游是人们为了休闲、商务或其他目的离开他们惯常环境,到某些地方停留在那里,但连续不超过1年的活动。这一定义比较强调旅游活动的空间性(异地性)和时间性(时间界定)。
九、世界对旅游最具权威的定义?
其一,强调旅游目的地和内容的定义。在国外的一般性语言词典中,对旅游一词的解释是指人们因消遣性原因或目的而离家外出旅行的活动。这个定义比较强调旅游的目的性,如消遣、审美、求知等。
其二,强调旅游时空的定义。世界旅游组织1991年定义:旅游是人们为了休闲、商务或其他目的离开他们惯常环境,到某些地方停留在那里,但连续不超过1年的活动。这一定义比较强调旅游活动的空间性(异地性)和时间性(时间界定)。
其三,强调旅游功能的定义。例如奥地利经济学家Herman Von Schullard认为“旅游是外国或外地人进入非定居地并在其中逗留和移动所引起的经济关系的总和”,我国有学者认为“旅游是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的一种人类社会经济活动”;“旅游是人们为寻求文化差异所进行的一种暂时性文化空间跨越的行为和过程”。这些从某一学科的视角定义旅游,难免以偏概全。(如单纯从经济的角度解释旅游,就容易导致对“旅游”和“旅游业”两者的误解)
其四,强调旅游本质的定义。英国学者伯卡特和梅特利克1972年的定义:“旅游发生于人们前往和逗留各种旅游地的流动,是人们离开平时居住和工作的地方,短期暂时前往一个旅游目的地运动和逗留该地的各种活动”。这一定义比较强调定义者所认为的旅游“本质——人的流动”。其实这一定义并没有抓住旅游的本质,有些舍本逐末,旅游的本质是“游”(消遣和审美等愉悦体验)而不是“旅”(人的流动)。
其五,强调旅游综合关系的定义。如汉泽克尔与克拉普夫在1942年的定义(这一定义被“旅游科学专家联合会”采用,故称为“艾斯特”定义):旅游是非定居者的旅行和暂时逗留而引起的现象和关系的总和,这些人不会导致长期定居,并且不会牵涉任何赚钱的活动。美国学者罗伯特·麦金托什在1980年的定义:“旅游可以定义为在吸引和接待旅游及其访问者的过程中,由于游客、旅游企业、东道国政府及东道国各地区居民的相互作用而产生的广泛的社会关系。”
其六,所谓的权威性定义。如世界旅游组织和联合国统计委员会对旅游的定义:“旅游是人们为了休闲、商务和其他目的,离开他们惯常的环境,到某些地方去以及在那里停留的活动。其访问的主要目的不应是从访问地获取报酬,暂时停留的时间不超过1年”。除了具有统计意义外,很难清除这个定义强调什么,而且自相矛盾。既然强调“旅游是人们为了休闲、商务等其他目的”,为何又强调“旅游主要目的不应是从访问地获取报酬”。众所周知,商务活动与从访问地获取报酬有关联。
十、限高对旅游的定义是什么?
限高令没有限制旅游的范围,限制的是:
1、不得乘坐飞机,豪华客船,出租车等高档交通工具和使用高档通讯工具。
2、不得在宾馆、酒楼、酒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等高消费场所消费。
3、不得购置高档商品、大额生活用品、汽车及租赁写字楼办公。
4、不得购买、新建、扩建、装修房屋;不得出外旅游、度假及为家庭成员支出大额费用。
5、不得出国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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