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跨市调动程序 :
1、到人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调动审批表”,可先到人社局网站上去看一下,若有,从网站上下载即可。
2、将个人的基本情况和爱人的基本情况填完。
3、到接收单位将审批表的“调入单位意见”栏签字盖章。再到调入单位主管部门将“调入主管部门意见”签字盖章。“调入组织人事部门意见”可先不盖章,因为那儿是最重要的,如果调动成功那儿就无所谓了。
4、将调动审批表和调动申请一起交往调入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审请。等待调入市领导开会研究,如通过则会进入下一个程序。
5、调入市的人社局向调出市的人社局发商调函。
6、到调出单位将审批表的“调出单位意见”签字并盖章,到调出单位主管部门将“调出主管部门意见”签字盖章,到调出市的人事主管部门(人社局)将“调出组织人事部门意见”栏签字盖章。
扩展资料: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文件对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做出了如下要求: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公开透明、程序规范。调入单位应有空缺编制和岗位,拟交流人员须符合相应岗位基本任职条件,具备相应履职能力;
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可通过交流方式进入事业单位工作,并规定了6种一般不得交流的情形:
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县(市、区)以上所属事业单位从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选聘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
3、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以下简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6、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