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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自用户:孙国廷
安全事故处理一般程序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围绕和谐发展、稳定发展观念,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积极预防和有效处置校园意外事故,以切实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工作秩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安全事故处理一般程序。二、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管,谁处理;谁的责任谁承担”的原则。以学校大局为重,尽可能减少损失的原则,尽可能避免负面的影响。对出现的事故采取积极主动、沉着冷静、公正合法地进行处理。三、处理程序(一)逐级上报原则在校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当堂任课教师(或当日行政人员及训练队教练)为第一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告知该班班主任教师,或将事故情况及时上报学校行政。再由学校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二)逐级处理原则1、事故发生不论第一责任人(当堂任课教师、当日行政值周人员)有无责任。都应做为事故的第一责任人,采取积极主动、及时、有效的处置方式方法,尽可能减少损失。2、班主任教师做为班级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积极配合事故第一责任人做好家长的安抚及事故的处理工作。若能够妥善处理的,且没有造成任何影响的,学校将不予追究责任。若不宜处理的事件,请求行政人员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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