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配备是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系统、消防水箱;每层面积 超过3000平米或者总面积超过5000m2应设置火灾报警系统,如人员疏散有困难,或者可燃、易燃物品较多、设置中烟空调通风系统的,需要设置喷淋系统,其他都是根据实际的,不一定设置,但是消火栓、应急、灭火器、消防水箱是必须有的,根据需要有可能设置消防泵房,
船上三副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
三副主管船舶救生、消防设备。在船长、大副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公司综合管理体系中的各项规定,履行规定的船舶航行和停泊值班职责。�
2. 应熟悉并遵守值班、联系制度,以及航行安全、技术操作方面的规章。装卸期间按大副的布置管理货物装卸。�
3. 管理全船消防设备、器材和火警报警设备,定期养护、检查和换剂,使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灭火机应注明检验和换剂日期;禁止将消防器材移作他用。�
4. 管理并熟练地操作固定式灭火系统(主副机扫气箱所属系统除外),保持管系和分路阀的铭牌、标志鲜明。�
5. 负责管理救生艇(筏)、救生浮具及其属具、备品,保持清洁完整,定期更换淡水和食品等;保持各种救生信号的有效期(驾驶台由二副管理的求救、救生信号和器材除外)。
6. 负责配置救生衣,经常检查是否放在指定位置,按期试验,如有损坏应即修复或更换。
7. 对船舶各种消防、救生器材、设备物品要认真登记入册,并做好维修、保养、更换和记录。�
8. 按规定向船员讲解救生、消防知识和各种设备、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
9. 开航前应编妥船舶应变部署表及船员应变卡,经大副审核、船长批准后公布执行;及时向新接任船员介绍应变岗位和具体职责。�
10. 进出港口、靠离移泊和抛起锚时,在驾驶台执行了望和传达船长的指令,准确记录车钟和时间、重要船位及有关情况,或按船长指定的位置和任务进行工作。�
11. 在船舶停泊或装卸货期间,与二副轮值驾驶员停泊班,履行规定的值班职责。�
12. 按时向大副提出所管设备的保养计划和修理项目,修船期间,做好自修和验收工作以及大副指派的工作。�
13. 弃船时携带双向无线电话、海上搜救雷达应答器。�
14. 加强国际国内法规及ISM规则的学习,落实有关要求。执行综合管理体系的要求,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三副目前的工资在国内航线上为8000元以上/月
国际航线不定,10000元/月以上,